社会团体注销登记审批
2018年05月08日 05:36:00
来源:临县民政局
民办非企业注销登记审批 | |||||||
受理部门 | 临县民政局 | 权利编号 | 012670992- XK-000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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权力类型 | 行政许可 | 服务对象 | 面向社会 | 法定期限 | 35天 | 承诺期限 | 35天 |
办理主体 | 民非社团股 | 办件类型 | 非营利性 | 咨询电话 | 0358-4421010 | 监督电话 | 0358-4421010 |
受理条件 | 办理材料 | 办理流程 | 收费情况 | 法定依据 | 可供下载表格 | ||
完成章程活动的 | 1.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盖有公章的注销登记表和申请书,并附决定注销时履行程序的原始纪要,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签署的要提交不能签署理由的文件; 2.业务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注销登记的审查文件; 3.登记证书正副本; 4.全部印章。 5.财务凭证 |
申请-受理-审批-办结 | 免费 | 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》 | 无(无相关表格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