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>>办事服务>>部门审批>>县人社局
失业保险待遇审核
2018年05月09日 09:56:00 来源:临县人社局

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清单表
失业保险待遇审核
受理部门 临县人社局 失业保险管理中心 权利编号  
权利类型 经办服务 服务对象 参保职工 法定时间 60日内 承诺期限 60日内
办理主体 临县失业保险管理中心 办件类型 待遇审核 咨询电话 0358—4421138 监督电话 0358—4421138
受理条件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可供下载表格
①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,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。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,终止劳动合同的,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,被用人单位开除,除名和辞退的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第三十二条第二、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;③已办理失业登记,并有求职要求的;④法律,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。 1、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一份;2、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一份;3、失业人员登记证明书,需加盖企业骑缝章;4、失业前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书;5、失业保险缴费证;6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;7、企业开具的便函一份(需盖单位公章);8、经办机构给企业开具的社会保险费票据复印件。 个人申报

县失业保险中心初审

市失业保险中心复核并行文

社会化发放
免费 《失业保险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258号
《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(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)
附后
 


主办: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  晋ICP备06004910号-3 网站地图  
邮政编码:033200   网站技术服务电话:0358-4421987
网站标识码: 1411240003   晋公网安备 14112402160002号